您现在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4-11-13 点击数:85 【字号:

  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有哪些呢,相信很多没有接触过继承的朋友们都不太清楚,下边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

  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扶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均等的继承份额。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请注意,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由当事人声明放弃或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行为而依法剥夺。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专注遗产继承领域十余年,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在线咨询

咨询留言

诵盈乔迁公告

公告内容:
尊敬的各位客户、合作伙伴:
承蒙大家长期以来的信任、支持与厚爱,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现已完成搬迁,正式启用全新办公场地。

新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WWT世界财富大厦A座1608

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因搬迁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欢迎各界同仁莅临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