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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规划是指当事人在其生前通过选择遗产规划工具,将拥有或控制的各种资产或负债进行安排,从而保证在自己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时,尽可能实现为其家庭或个人所确定目标的安排。
原告:周浩、周建民原告律师:罗宪康律师被告:周建军、孙国强、孙宇轩(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案例中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父亲留下的,明明是一份将房子给我儿子的正式遗嘱!”法庭上,周建民的声音坚定中带
原告:张明国、张明军原告代理律师:回志新律师被告:张静怡、张国栋(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案例中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古人云:“家有千金,不如兄弟和顺。”但现实往往残酷得多——财产,是最容易瓦解亲情的
原告:林秋明原告律师:罗宪康律师被告:林秋霞、林秋华(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案例中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小弟,这套房子是父母留给你的,我和大姐商量好了,我们放弃继承,你看什么时候方便去办理继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