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

最新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1-10-13 点击数:37 【字号:
 最新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最新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只要不涉及第三人财产权利等就是可以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最新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盈盈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实质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二)形式条件
 
1、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2、遗嘱须由遗嘱人签名
 
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写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须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乞讨、增删的内容无效。
 
3、遗嘱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准据。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的,遗嘱不能生效。
 

在线咨询

咨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