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病逝前立下遗嘱,白纸黑字写明所有财产都给妻子,家人也没意见。但法院居然不认! 凭啥干涉“遗嘱自由”?
问题就出在他年仅5岁的小女儿身上!
法律冷知识:遗嘱自由≠绝对自由!
《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比如未成年子女、无收入老人)保留“必留份”!
王先生的小女儿才5岁,显然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即使遗嘱有效,把所有财产只给妻子,没给小女儿留保障,这部分处分就无效! 法院会直接扣减必要份额给女儿,剩下的才能按遗嘱分。
敲重点:
“必留份”保护的是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中的弱势群体。
遗嘱不是写张纸就完事!它是严谨的法律文件!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人! 避免因漏洞导致遗嘱无效、亲人反目、对簿公堂!
别让爱,留下法律隐患!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一年,是国内知名的遗产继承领域专业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