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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了信托,遗嘱就是废纸?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5-08-06 点击数:2734 【字号:

信托vs遗嘱终极对决

在继承案件中,信托和遗嘱是两种常见的财产分配方式。那么,若信托安排先于遗嘱成立,遗嘱是否能够推翻已经生效的信托安排呢?

核心结论

有效信托>遗嘱!

信托财产独立(《信托法》第15条),如果信托财产已经在遗嘱立之前进行过明确的安排,且信托已经生效,遗嘱无法推翻信托的安排。

推翻信托的可能性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遗嘱可以对信托进行补充或修订,尤其是信托条款中没有明确的受益人安排时。如果遗嘱有明确、合法的证明,并且信托合同中没有规定对信托安排的限制,可能会根据法律程序进行调整。

信托推翻遗嘱的3大铁律

1.信托生效=财产“消失”

房产/现金转入信托后,法律上归属受托人!

2.遗嘱只能处分“遗产”

信托财产≠遗产!《民法典》第1122条明确定义遗产为“死亡时遗留财产”

3.后立遗嘱≠撤销信托

想改信托?必须走信托文件约定程序。

小贴士:如果您涉及复杂的信托和遗嘱安排,建议在立遗嘱或设立信托时,提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财产分配公平合理。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二年,是国内知名的遗产继承领域专业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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