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订立遗嘱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1-09-01 点击数:83 【字号:大中小】
                         
                        
                            
                           生前订立遗嘱注意事项
生前订立遗嘱注意事项 
      律师回答:生前订立遗嘱首先要注意有效要件和无效要件。 想要订立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要满足(1)所订立的遗嘱必须完全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达,被胁迫、威胁所作出的遗嘱是无效的;(2)要保证公民的自己财产真实合理合法的分配;(3)对财产所作出的处分必须是自己合法的财产,具有所有权的财产,即必须是有处分权的;(4)遗嘱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不能违背公序良俗;(5)遗嘱的形式必须是合法的这些法定条件。
    在订立遗嘱时无效的事由:首先,订立遗嘱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保证了遗嘱的可执行性、真实性,不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订立遗嘱就是为了遗嘱人能够自由的处分死亡后的财产问题,所以要保证其意志表达自由,受威胁、胁迫的遗嘱是无效的。再次,遗嘱要保证其真实性,才能体现出是遗嘱人的意思,伪造的遗嘱是不公平的所以是无效的。最后,遗嘱的保存情况存在一定的漏洞,会出现被继承人、被遗赠人篡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被篡改的内容无效。如果还有疑问,请联系盈诵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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