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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原告:李某1(女儿)被告:李某2(儿子)被告代理律师:回志新“妈最后是把房子和存款都留给了我,这是她亲笔写的。”“不可能,妈一直住在我这儿,怎么会突然把财产全给你?”一边是自书遗嘱,一边是打印遗嘱;一
原告:刘女士(系再婚妻子)代理律师:杨志峥律师、罗宪康律师被告:赵某1(女儿)、赵某2(儿子)有这样一位老艺术家,他的名字曾在中国影史上留下过浓墨重彩的一笔。他是北京电影制片厂的知名艺术家,参演并执导
原告:刘先生(父亲)被告:刘某1(儿子)被告代理律师:回志新——“爸,这房子我住着,您非要打官司要回去,以后咱们还怎么见面?”——“我不是要赶你走,只是这房子是我一手盖起来的,不能稀里糊涂就归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