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外籍,也能继承国内房产!
即便子女已加入外国国籍,他们仍然有权依法继承父母在中国境内的房产。中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权不因国籍而丧失
继承权保障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外籍子女在继承父母国内房产时,享有与国内子女同等的继承权。
办理流程关键步骤
办理继承主要包含以下步骤:
1.确定继承方式:查看父母是否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有则按遗嘱继承;如无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2.办理继承权公证:这是关键一步。需准备多种材料,主要包括: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经公证及使领馆认证)
房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同样需经公证及使领馆认证)
外籍子女的护照及身份证明文件
3.缴纳税费:继承房产通常免征契税
4.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最后,凭继承权公证书等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注意事项
公证认证:在国外形成的文件(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需经过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农村房产:继承农村宅基地房屋可能存在限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仅能继承房屋所有权,而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且房屋不得翻建扩建。
资金出境:若未来想将出售房产所得资金汇出境外,需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并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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