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不会永远等你!这些关键时间点必须牢记!
60天:接受遗赠黄金期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表示
到期未表示视为放弃(《民法典》第1124条)
表示方式:书面通知、公证、实际占有遗产并管理
3年:诉讼时效
继承相关民事权利的时效为3年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案例警示:姐姐隐瞒父母房产,妹妹4年后起诉——已过时效,败诉!
放弃继承声明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需在继承开始后,
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
若继承人在此期间未作出任何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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