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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继承

爷爷赠房给孙子,怎么确定遗赠有效?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4-12-11 点击数:88 【字号:

  最近,北京法院审理了这样一个案子:韩爷爷有两个孩子,两人又分别生育了韩一和韩二两个孙子。

  不幸的是,两个孩子都意外去世了。韩爷爷考虑之下,选择立一份遗赠,把名下的房屋指定由孙子韩一继承,并将该遗嘱交由律所保管。

  韩爷爷去世的一年后,韩一向律所申请查询涉案遗嘱,并在领取通知上签名表示同意接受遗赠。

  但韩二却认为,韩一表示接受的时间超出了法定的60天期限,应属无效,要求按照法定继承韩爷爷名下的房屋。

  那么韩一在爷爷去世一年后才表示接受是否有效呢?

  北京法院经审理认为:韩二主张韩一早已知晓遗嘱内容,并认为韩一未在知道遗赠后的两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故已丧失继承权。但未有充分证据证明韩一在查阅涉案遗嘱前知晓受遗赠事实或知晓遗嘱内容。

  韩一向保存遗嘱的相对中立的第三方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据此,法院认为韩一已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最终判决按照涉案遗嘱内容由韩一继承涉案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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