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给子女的房产算夫妻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1-11-11 点击数:6 【字号:大中小】
                         
                        
                            
                           婚后父母给子女的房产算夫妻
婚后父母给子女的房产算夫妻 
 
律师解答:视情况而定:如果结婚后父母没有特别声明,那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遗嘱中指定房子只给你,房子是你的。具体分为: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相关知识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
 							                        
							 
                     
                    
                    
                        
                            
                                 
                                    最新文章
                                
                                
                                    
																				  - 
										      2025-10-29 
										  
- 
										      2025-10-29 
										  
- 
										      2025-10-29 
										  
- 
										      2025-10-29 
										  
- 
										      2025-10-29 
										  
 
                             
                            
                         
                        
                            
                                
                                    经典案例相关文章
                                
                                
                                    
																				                - 
										                    2025-10-29 
										                
- 
										                    2025-10-29 
										                
- 
										                    2025-10-22 
										                
- 
										                    2025-10-22 
										                
- 
										                    202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