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去世后,大家往往只盯着房子、存款,但在继承实务中,真正被遗漏的,恰恰是这些“看不见的钱”。
一、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含定期、通知存款)
这是最基础的一项。注意:去世后发生的转账、取现,仍可能被认定为遗产;小额存款可走简化支取,大额需公证或诉讼。
二、理财、基金、国债、结构性存款
很多家庭只查银行卡,却忽略了:银行理财、基金账户、国债、储蓄债,这些都属于明确的遗产范围。
三、养老金账户中尚未领取的部分
包括:个人账户余额、去世当月及之后可结算的养老金,可依法由继承人领取,不因死亡自动清零。
四、住房公积金余额
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只要提供死亡证明、继承关系证明,就能依法提取。
五、商业保险的身故保险金(无指定受益人)
如果保单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会进入遗产,按继承程序分配。
六、工资、奖金、补贴等未结算收入
包括:去世前已产生但未发放的工资、年终奖、绩效、劳动补贴都属于遗产范畴。
七、对外债权(别人欠他的钱)
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只要能证明债权存在,继承的是“要钱的权利”,不是一张纸。
八、退税款、赔偿款、补助金
例如:个税退税、医疗报销结余、政策性补贴,只要是依法应得,都可以作为遗产主张。
九、数字资产与虚拟财产
包括:支付宝、微信余额、理财型账户权益,平台可继承的虚拟财产
在实务中,越来越多被纳入遗产处理范围。
十、公司股权、合伙权益、分红权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持有:公司股权、合伙企业份额、尚未分配的利润,继承的是股东资格或财产性权益,处理方式需结合公司章程。
遗产不是“眼前能看到的钱”,而是“法律上还属于他的所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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