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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新规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4-10-16 点击数:86 【字号:

  遗产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传承,更是家庭文化、价值观和老人对子女爱意的延续。感谢父母留下的这份厚重的遗产,这是对他们辛勤一生的最好回馈。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子女将秉承父母的教诲,保持家庭团结和和谐。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下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新规。

  父母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有:

  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专注遗产继承领域十余年,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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