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1-09-07 点击数:73 【字号:大中小】
民法典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网友疑问:民法典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该怎么分配?
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要给付抚养费,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用于子女生活所需的,不是由男女双方分配。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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