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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女儿有权跟儿子争房子吗?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3-12-25 点击数:70 【字号:大中小】

女儿有权跟儿子争房子吗

  如果房子是父母留下的遗产,女儿有权跟儿子争房产。在继承时男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能因为是女儿就剥夺其继承遗产的权利。女儿和儿子具有相同的法定继承人,父母去世后,遗留的房产应当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女儿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房产后,可以协商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但是如果父母在遗嘱中写明不让女儿继承遗产的,则需要按照遗嘱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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