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书遗嘱应注意的事项
代书遗嘱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这篇文章来说一下代书遗嘱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代书遗嘱应注意的事项?
1.在订立代书遗嘱的过程中,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四十条规定了见证人的资格,下列人员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
①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18岁以下的精神病人,以及不能或不能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②继承人。受遗赠人。
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实践主要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以及受遗赠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2.代书人应当在代书遗嘱中注明年、月、日。
3.虽然立遗嘱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亲自书写遗嘱,但《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字,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也必须签字。代书遗嘱只有在各方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4.代书遗嘱最好经过公证或律师鉴证。
经公证或者认证的代书遗嘱比未经公证或者认证的代书遗嘱具有更强的证明力。一旦发生纠纷,经公证或者认证的代书遗嘱经人民法院审查后,具有排他性和独特性,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