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自书遗嘱分为哪些情况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1-09-09 点击数:11 【字号:大中小】
无效自书遗嘱分为哪些情况 网友问题:无效自书遗嘱分为哪些情况?
律师回答:订立遗嘱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但最关键的就是订立遗嘱无效的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根据上述的法律条文,可知订立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四:首先,订立遗嘱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保证了遗嘱的可执行性、真实性,不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订立遗嘱就是为了遗嘱人能够自由的处分死亡后的财产问题,所以要保证其意志表达自由,受威胁、胁迫的遗嘱是无效的。再次,遗嘱要保证其真实性,才能体现出是遗嘱人的意思,伪造的遗嘱是不公平的所以是无效的。最后,遗嘱的保存情况存在一定的漏洞,会出现被继承人、被遗赠人篡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被篡改的内容无效。如果还有疑问,请联系盈诵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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