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了解口头遗嘱的具体概念,以为父母长辈平时常说把房给谁,把钱给谁,这就算口头遗嘱了。其实,这样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对于口头遗嘱是这样规定的: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也就是说,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如突发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疾病等)才能成立,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订立口头遗嘱的。
在一般的日常聊天、谈话中说把遗产给谁,这种情况不属于口头遗嘱。
并且,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有能力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之前的口头遗嘱也会无效。
如果长辈只是嘴上说要把遗产给自己,那么到时候其他继承人还是可以来争遗产。想要确保万无一失,最好的办法还是由专业人员为你做见证和备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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