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遗产管理

遗产管理

父亲去世,我需要给继母赡养费吗?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4-11-20 点击数:94 【字号:

  很多人不了解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赡养关系,尤其是亲生父母一去世,失去纽带的继父母继子女之间很容易产生矛盾。其实,这在我国法律里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核心不在于继父母子女的法律身份,而在于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存在“受其抚养教育”的事实。

  如果继子女在未成年时,或者在不能独立生活时受到了继父母的抚养(如生活上的照料、教育和经济上的供养等),那么一般认为双方建立了抚养关系。

  接受了继父母的抚养教育,形成抚养与被抚养关系,那么相应的就要对继父母履行赡养扶助的义务。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父母一方的再婚而产生,这种关系的初始状态是一种姻亲关系。这种姻亲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只有当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实质上的抚养和教育,才能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

  如果想要咨询继承相关的问题,可以随时私信我,我来帮你解答。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专注遗产继承领域十余年,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在线咨询

咨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