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生前当着全家面说“老宅归孙子”,但房本一直是叔叔的名字。爷爷突然去世后,叔叔翻脸要卖房,全家都知道的口头承诺竟一夜失效?!
律冷知识
1、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民法典》,口头遗嘱必须满足:
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如病危、灾害)
有2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
危急解除后未及时补书面/录音遗嘱→自动失效
房本名字=法律主人
不动产登记推定物权归属,叔叔是法律认可的所有权人
即使爷爷出钱买房,但登记在叔叔名下,可能构成 “借名买房” ,需要充分证据证明实际出资关系
翻盘关键:证明“借名买房”
若爷爷曾出资并借叔叔名字登记,需连环证据链:
✅ 资金流水:爷爷支付首付/贷款的记录
✅ 生活痕迹:爷爷长期居住的物业/水电费单据
✅ 书面协议:借名买房合同/亲属见证的书面材料
✅ 沟通记录:叔叔承认“房子是爷爷的”聊天记录/录音
亲情经不起考验,资产规划必须“法律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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