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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说房子给我,但房本上写的是叔叔的名字…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5-12-03 点击数:195 【字号:

爷爷生前当着全家面说“老宅归孙子”,但房本一直是叔叔的名字。爷爷突然去世后,叔叔翻脸要卖房,全家都知道的口头承诺竟一夜失效?!

律冷知识

1、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民法典》,口头遗嘱必须满足:

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如病危、灾害)

有2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

危急解除后未及时补书面/录音遗嘱→自动失效

房本名字=法律主人

不动产登记推定物权归属,叔叔是法律认可的所有权人

即使爷爷出钱买房,但登记在叔叔名下,可能构成 “借名买房” ,需要充分证据证明实际出资关系

翻盘关键:证明“借名买房”

若爷爷曾出资并借叔叔名字登记,需连环证据链:

✅ 资金流水:爷爷支付首付/贷款的记录

✅ 生活痕迹:爷爷长期居住的物业/水电费单据

✅ 书面协议:借名买房合同/亲属见证的书面材料

✅ 沟通记录:叔叔承认“房子是爷爷的”聊天记录/录音

亲情经不起考验,资产规划必须“法律先行”。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二年,是国内知名的遗产继承领域专业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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